代数系统
一、运算及其性质
1、代数运算性质
(1)
代数运算定义:
设有非空集合𝐴,
𝑛是正整数,
从 f^n = 𝐴 × 𝐴 × ⋯ × 𝐴 到𝐴的一个映射: 𝑓: f^n → 𝐴 称为集合𝐴上一个𝑛元代数运算,
简称为n 元运算, 𝑛称为运算的阶.
例子:
二元运算𝑓: R^2 → 𝑅,对任意的𝑥1, 𝑥2 ∈ 𝑅, 𝑓(𝑥1, 𝑥2) = 𝑥1 + 𝑥2
这是通常的加法运算.
(2)
对于代数运算𝑓: A^n→ 𝐴
定义域𝑑𝑜𝑚 𝑓 = A^n , 称为代数运算的全域性.
值域𝑟𝑎𝑛 𝑓 ⊆ 𝐴, 称为代数运算的封闭性.
(3)
通常用∼或¬来表示一元运算符
而用∗,∘,•,⊕,⊗等符号表示二元运算符.
(4)
由于代数系统中定义的运算可以扩展至数域以外,
所以运算规则本身不一定能用一个解析表达式表示,
而通常用运算表来定义.
对于有穷集合𝐴上的一元和二元运算, 常用运算表来表示.
一元:2*n
二元:(n+1)*(n+1)
(5)
定义:
设∗是定义在集合𝐴上的一个二元运算,
若对于任意的𝑎, 𝑏 ∈ 𝐴, 都有: 𝑎 ∗ 𝑏 = 𝑏 ∗ 𝑎
则称∗运算在集合𝐴上是可交换的 (Commutative). (∗运算满足交换律)
(6)
定义:
若对于任意的𝑎, 𝑏, 𝑐 ∈ 𝐴,都有 (𝑎 ∗ 𝑏) ∗ 𝑐 = 𝑎 ∗ (𝑏 ∗ 𝑐)
则称∗运算在集合𝐴上是可结合的 (Associative). (∗运算满足结合律)
(7)
定义:
设∗是集合𝐴上的二元运算, 且是可结合的,
则对任意的𝑥 ∈ 𝐴,
定义: x^n = 𝑥 ∗ 𝑥 ∗ ⋯ ∗ 𝑥 (𝑛个𝑥做 ∗ 运算) 并称为𝑥的𝑛次幂(Power), 𝑛称为𝑥的指数 (Exponent).
定理:
对于任意的正整数𝑚和𝑛, 有
x^m*x^n = x^(m+n)
(x^m)^n = x^(m*n)
(8)
定义:
设∗是定义在集合𝐴上的一个二元运算,
若存在𝑥 ∈ 𝐴,使得𝑥 ∗ 𝑥 = 𝑥,
则称𝑥为∗ 运算的幂等元.
若𝐴中每个元素都是∗运算的幂等元, 则称 ∗运算满足幂等律.
(9)
定义:
设∗,𝛥是定义在集合𝐴上的两个二元运算,
对于任意的𝑎, 𝑏, 𝑐 ∈ 𝐴,若有:
(1)𝑎 ∗ (𝑏𝛥𝑐) = (𝑎 ∗ 𝑏)𝛥(𝑎 ∗ 𝑐)
(2)(𝑏𝛥𝑐) ∗ 𝑎 = (𝑏 ∗ 𝑎)𝛥(𝑐 ∗ 𝑎)
则称∗运算对于𝛥运算是可分配的 (Distributive), 或称∗对𝛥满足分配律.
如果只有(1)式成立, 那么称∗对𝛥满足左分 配律.
如果只有(2)式成立, 那么称∗对𝛥满足右分配律.
(10)
定义:
设∗,𝛥是定义在集合𝐴上的两个二元运算,
对于任意的𝑎, 𝑏 ∈ 𝐴,若有:
(1)𝑎 ∗ (𝑎𝛥𝑏) = 𝑎
(2)(𝑎𝛥𝑏) ∗ 𝑎 = 𝑎
则称∗运算对于𝛥运算是可吸收的 (Absorptive),或称∗对𝛥满足吸收律.
若只有(1)式成立, 则称∗对𝛥是左吸收的.
若只有(2)式成立, 则称∗对𝛥是右吸收的
2、特殊元
(11)
定义:
设∗是定义在集合𝑆上的一个二元运算:
(1)若存在一个元素el ∈ 𝑆,使得对于任意的𝑥 ∈ 𝑆, 都有el ∗ 𝑥 = 𝑥,则称el 是集合𝑆上关于∗运算的一个左单位元(左幺元).
(2)若存在一个元素er ∈ 𝑆,使得对于任意的 𝑥 ∈ 𝑆, 都有𝑥 ∗ er = 𝑥,则称er 是集合𝑆上关 于∗运算的一个右单位元(右幺元).
(3)若存在一个元素𝑒 ∈ 𝑆,并且𝑒既是左单位元 又是右单位元,则称𝑒是集合𝑆上关于∗运算的一个单位元(幺元).
(12)
定理:
设∗是定义在集合𝑆上的一个二元运算,
若∗运算同时存在一个左单位元el 和一 个右单位元er ,
则有 el = er = 𝑒, 且𝑒是集合𝑆中关于∗运算的唯一的一个幺元
(13)
定义:
设*是定义在集合𝑆上的一个二元运算.
(1)若存在一个元素𝜃l ∈ 𝑆,使得对于任意的 𝑥 ∈ 𝑆,都有𝜃l ∗ 𝑥 = 𝜃l ,则称𝜃l 是集合𝑆上关 于∗运算的一个左零元.
(2)若存在一个元素𝜃r ∈ 𝑆,使得对于任意的 𝑥 ∈ 𝑆,都有𝑥 ∗ 𝜃r = 𝜃r ,则称𝜃r 是集合𝑆上关 于∗运算的一个右零元.
(3)若存在一个元素𝜃 ∈ 𝑆,并且𝜃既是左零元又 是右零元,则称𝜃是集合𝑆上关于∗运算的一 个零元
(14)
定理:
设∗是定义在集合𝑆上的一个二元运算,
若∗运算同时存在一个左零元𝜃l 和一个 右零元𝜃r ,
则有: 𝜃l = 𝜃r = 𝜃 并且𝜃是集合𝑆中关于∗运算的唯一的一个零元
(15)
定义:
设∗是定义在集合𝑆上的一个二元运算,
𝑒是集合𝑆上关于∗运算的单位元, 对于 𝑥 ∈ 𝑆:
(1)若存在一个元素𝑏l ∈ 𝑆,使得𝑏l ∗ 𝑥 = 𝑒,则称 𝑥是左可逆的, 并称𝑏l 是𝑥的一个左逆元.
(2)若存在一个元素𝑏r ∈ 𝑆,使得𝑥 ∗ 𝑏r = 𝑒,则 称𝑥是右可逆的, 并称𝑏r 是𝑥的一个右逆元.
(3)若存在一个元素𝑏 ∈ 𝑆,使得𝑥 ∗ 𝑏 = 𝑏 ∗ 𝑥 = 𝑒,则称𝑥是可逆的, 并称𝑏是𝑥的一个逆元.
(16)
定理:
设∗是定义在集合𝑆上的一个二元运 算,
𝑒是集合𝑆上关于∗运算的单位元,
若元 素𝑥 ∈ 𝑆同时存在左逆元𝑥l^-1和右逆元𝑥r^-1 ,
则有𝑥 l ^-1= 𝑥r^-1 = 𝑥^-1 ,并且𝑥^-1是𝑥的唯一的一个逆元.
(17)
定义:
设∗是定义在集合𝑆上的一个二元运算,
对于任意的𝑎, 𝑏, 𝑐 ∈ 𝐴:
(1)若𝑎 ∗ 𝑏 = 𝑎 ∗ 𝑐,且𝑎 ≠ 0,必有𝑏 = 𝑐
(2)若𝑏 ∗ 𝑎 = 𝑐 ∗ 𝑎,且𝑎 ≠ 0,必有𝑏 = 𝑐
则称∗运算是可消去的, 或称∗满足消去律.
若只有(1)式成立,则称∗是左可消去的.
若只有(2)式成立,则称∗是右可消去的
(18)
定理:
设∗是定义在集合𝑆上的一个二元运算且|𝑆| > 1,
若∗运算同时存在幺元𝑒和零元0,则必有𝑒 ≠ 0.
(19)
定理:
设∗是定义在集合𝑆上的一个二元运算,𝑒是𝑆上关于∗运算的幺元,
若元素𝑥 ∈ 𝑆 存在逆元𝑥^-1,则𝑥^-1也是可逆的, 且 (𝑥^-1)^-1 = 𝑥.
(20)
定理: 零元不存在逆元.
二、代数系统
(1)
定义:
设𝐴是一个非空集合, ∗1,∗2, ⋯ ,∗r 是代数运算.
称集合𝐴和代数运算∗1,∗2, ⋯ ,∗r 所组成的结构为代数系统,
记作 𝑈 = 〈𝐴,∗1,∗2, ⋯ ,∗r 〉,
集合𝐴称为代数系统的定义域(Domain).
当𝐴为有限集时, 称𝑈为有限代数系统.
(2)
在任意集合𝑆的幂集𝑃(𝑆)中,
考虑集合的补“∼”,并“∪”和交“∩”运算,
则〈𝑃(𝑆), ∼,∪ ,∩〉构成一个代数系统.
这个系统称为集合代数.
(3)
定义:
设有代数系统𝑈 = 〈𝐴,∗1,∗2, ⋯ ,∗r 〉,
𝑋 是𝐴的非空子集,
若运算∗1,∗2, ⋯ ,∗r 在𝑋上是封闭的,
则称代数系统 𝑉 = 〈𝑋,∗1,∗2, ⋯ ,∗r 〉 是𝑈的子代数,
同时称𝑈是𝑉的扩大.
若𝑋是 𝐴的真子集, 则𝑉为𝑈的真子代数.
三、代数系统的同态与同构
(1)
定义: 设𝑈 = 〈𝑋,∗1,∗2, ⋯ ,∗r 〉, 𝑉 = 〈𝑌, +1, +2, ⋯ , +r 〉是两个代数系 统, 若∗i 和+i 都是𝑘i 元运算, 𝑖 = 1,2, ⋯ , 𝑟, 则说这两个代数系统 是同一类型的.
(2)
定义:
设𝑈 = 〈𝑋,∗〉,𝑉 = 〈𝑌, +〉是两个同一类型的代数系统,
∗和+都是二元运算, 𝑓是 从𝑋到𝑌的一个函数映射,
若对于任意的 𝑥1, 𝑥2 ∈ 𝑋,都有 𝑓(𝑥1 ∗ 𝑥2) = 𝑓(𝑥1) + 𝑓(𝑥2)
则称𝑓是从代数系统𝑈到代数系统𝑉的一 个同态映射,
或称代数系统𝑈和代数系统𝑉 同态.
当𝑓分别是单射, 满射和双射时, 称𝑓为单同态映射, 满同态映射和同构映射.
(3)
定义:
如果代数系统𝑈和代数系统𝑉之间存在同构映射𝑓,
那么称代数系统𝑈和代数系统𝑉 同构.
通常记作𝑈 ≅ 𝑉.
如果𝑓是从代数系统𝑈 = 〈𝑋,∗〉到𝑈 = 〈𝑋,∗〉 的同态映射, 则称𝑓是自同态映射.
如果𝑓是从代数系统𝑈 = 〈𝑋,∗〉到𝑈 = 〈𝑋,∗〉 的同构映射, 则称𝑓是自同构映射.
(4)
定义:
设𝑈 = 〈𝑋,∘,▵〉和代数系统𝑉 = 〈𝑌,•,▴〉是两个同一类型的代数系统,
∘,▵,•,▴ 都是二元运算,
映射 𝑓: 𝑋 → 𝑌,若对 ∀𝑥1, 𝑥2 ∈ 𝑋,都有:
𝑓(𝑥1 ∘ 𝑥2) = 𝑓(𝑥1) • 𝑓(𝑥2)
𝑓(𝑥1 ▵ 𝑥2) = 𝑓(𝑥1) ▴ 𝑓(𝑥2)
则称𝑓是从代数系统𝑈到代数系统𝑉的一 个同态映射.
或称代数系统𝑈和代数系统𝑉 同态.
若𝑓分别是单射, 满射和双射, 分别称𝑓为 单同态映射, 满同态映射和同构映射.
(5)
定理:
若𝑓是从〈𝐴,∗〉到〈𝐵,∘〉的同态映射, 𝑔 是从〈𝐵,∘〉到〈𝐶,⊙〉的同态映射.
则复合函 数𝑓 ⋅ 𝑔是从〈𝐴,∗〉到〈𝐶,⊙〉的同态映射. 其 中∗,∘,⊙为二元运算.
(6)
定理:
给定代数系统𝑈 = 〈𝑋,∗〉和𝑉 = 〈𝑌,∘〉, 函数𝑓: 𝑋 → 𝑌是从𝑈到𝑉的同态映射, 则代数系统𝑉 ‘ = 〈𝑓(𝑋),∘〉是𝑉的子代数, 并称𝑉 ‘ 是在𝑓作用下𝑈的同态像
四、同余关系与商代数系统
1、同余关系
(1)
定义:
设∗是定义在集合𝐴上的一个二元运算, 𝑅是𝐴上的一个等价关系.
如果对于任 意的𝑥1, 𝑥2 ∈ 𝐴,𝑦1, 𝑦2 ∈ 𝐴,都有:
〈𝑥1, 𝑦1〉 ∈ 𝑅 ∧ 〈𝑥2, 𝑦2〉 ∈ 𝑅 ⇒ 〈𝑥1 ∗ 𝑥2, 𝑦1 ∗ 𝑦2〉 ∈ 𝑅
那么称关系𝑅对于二元运算∗满足代换性质
(2)
定义:
设有代数系统𝑈 = 〈𝐴,∗〉,其中, ∗是定义在集合𝐴上的二元运算,
𝑅是𝐴上的一个等价关系.
若𝑅对于𝐴上的∗运算满足代换性质, 则称𝑅为集合𝐴上关于∗运算的同余关系(Congruence relation).
此时, 𝑅的等价类为同余类(Congruence classes).
注: 也即具有代换性质的等价关系称为同余关系
(3)
定理:
设𝑓是代数系统𝑈 = 〈𝐴,∗〉到代数系 统𝑉 = 〈𝐵, #〉的同态映射,
∗和#是𝐴和𝐵上 的二元运算,
𝑅是𝐴上的二元关系: 〈𝑥, 𝑦〉 ∈ 𝑅当且仅当𝑓(𝑥) = 𝑓(𝑦).
则𝑅是𝐴上的一个同余关系. 称𝑅为由同态映射𝑓诱导的同余关系.
2、商代数
(4)
定义:
设𝑅是代数系统𝑈 = 〈𝑋,∗〉上的一个 同余关系,
∗是定义再集合𝑋上的二元运算.
构成一个代数系统𝑉 = 〈𝑋/𝑅,⊙〉,其中
(1)𝑋/𝑅 = {[𝑥]R|𝑥 ∈ 𝑋}
(2)对于任意的[𝑥]R, [𝑦]R∈ 𝑋/𝑅
[𝑥]R⊙ [𝑦]R = [𝑥 ∗ 𝑦]R 称代数系统𝑉到𝑈关于𝑅的商代数系统,
简称商代数, 记作𝑈/𝑅.
(5)
定义:
设𝑅是集合𝐴上的一个等价关系,
若有函数𝑓: 𝐴 → 𝐴/𝑅: ∀𝑥 ∈ 𝐴, 𝑓(𝑥) = [𝑥]R
则称𝑓是从集合𝐴到商集𝐴/𝑅的正则映射或规范映射.
(6)
定理:
若𝑅是代数系统𝑈 = 〈𝐴,∗〉上的同余关系,
其中∗是二元运算,
𝑈对𝑅的商代数 𝑈/𝑅 = 〈𝐴/𝑅,⊙〉,
则正则映射 𝑓: 𝐴 → 𝐴/𝑅 是从𝑈到𝑉的同态映射.
此时称𝑓为由同余关系𝑅诱导出的同态映射.
(7)
定理:
若𝑓是从代数系统𝑈 = 〈𝐴,∗〉到𝑉 = 〈𝐵,∘〉的同态映射,
𝑅是𝑓诱导的𝑈上的同余关系.
其中, ∗和∘是二元运算.
则在商代数𝑈/𝑅 = 〈𝐴/𝑅,⊙〉与同态像𝑉 ‘ = 〈𝑓(𝐴),∘〉之间存在同构映射 𝑔: 𝐴/𝑅 → 𝑓(𝐴),
即代数系统〈𝐴/𝑅,⊙〉与代数系统𝑉 ‘ = 〈𝑓(𝐴),∘〉同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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