逻辑删除与业务主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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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设某个表的业务主键列包括:col1、col2、col3,显然,它们不得为null。
有些公司有规定,程序里不允许物理删除(即delete from …),只能逻辑删除,即新增一个类似于yn_flag的列,1表示正常,0表示已删除。如何在表中建唯一键呢?
只使用一张表时,可以考虑:

  1. 约定某一行一旦被逻辑删除,就不能再还原了。即yn_flag列一旦由1变为0,就不能再由0变为1了。
  2. 约定更新时,只能更新yn_flag为1的,yn_flag为0的数据,只读,永远不会更新。
  3. 业务上可能多次删除,显然,col1、col2、col3、yn_flag这四列是不能作唯一键的。业务上有“停用”、“启用”需求的,可以考虑再新增一列,而不要使用yn_flag。
  4. 新增一列:alter table xxx add virtual_col VARCHAR(50) NULL DEFAULT NULL COMMENT ‘防重键’。
  5. alter table xxx add unique index uniq_some (virtual_col);
  6. 新增记录时,virtual_col的值等于col1、col2、col3这三列的字符串加和,再Md5。显然,重复新增记录时,必然违反步骤5中定义的唯一约束。
  7. 逻辑删除时,先使用分布式ID生成器或UUID.randomUUID()生成一个值假设是N,更新:update … set yn_flag=‘0’, virtual_col=‘N’ where virtual_col=步骤6中的Md5 and yn_flag=‘1’。
  8. 再次新增记录时,重复步骤6。
  9. 再次逻辑删除时,重复步骤7。

使用两张表时,例如t_some_bizt_some_biz_history ,可以考虑:

  1. 约定t_some_biz表存放最新的数据,无yn_flag列,t_some_biz_history表存放被删除的历史数据。
  2. t_some_biz表唯一键为 (col1, col2, col3),t_some_biz_history无唯一键。
  3. 新增时,t_some_biz表里插入一条记录。为方便描述,假设其id为M。
  4. 再次新增,违反唯一约束,插入失败。
  5. 删除时,先删除t_some_biz表里id为M的记录,或者根据唯一键删除,即delete from where col1=xxx and col2=yyy and col3=zzz,若删除成功,则插入同样的数据到t_some_biz_history
  6. 再次新增时,重复步骤3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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